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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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釣權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內政部台內社字第0920023253號核准立案
地址:404台中市北區日興街206號14樓之2
承辦人:創會長 游清江
聯絡電話:(04)22052948,0928799438傳真04-22069727
受文者: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9月20日
發文字號:台釣權字第10205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二港口北堤管理實施計畫
主旨:檢附本會草擬之「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開放垂釣管理實施計畫草
案」,詳如附件,建請貴公司呈報審查,如蒙同意必定能妥善管理,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貴公司102年8月2日高港港灣字第1023101828號函辦理暨覆
貴公司102年9月17日高港港灣字第1023101976號函。
二、本會管理之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無收費管理,5年來本會已花費清
潔費等計20萬餘元,懇請 貴公司准予本會勸募保險、清潔、安全管
理費新台幣50元,俾利做好清潔、安全管理。
三、管理實施計畫草案內勸募保險、清潔、安全管理費新台幣50元係為
必須經費無營利行為,請明鑒。
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無經費來源將無法做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
司開放垂釣管理要點之任何一項,倘若 貴公司不能同意本計畫,本
會唯有拋棄管理責任建請 貴公司另請高明。
正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副本:前立法委員 王幸男先生、本會各理監事續辦
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開放垂釣管理實施計畫草案
壹、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開放垂釣管理要點辦理。
貳、目的:做好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開放垂釣安全與清潔維護管理之具體措施。
參、計畫單位:台灣釣權會;計畫草擬人:創會長游清江。
肆、執行單位:「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
伍、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開放釣魚暨遊憩管理辦法
第壹章:總則
一、為因應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開放民眾釣魚暨遊憩後之清潔與安全維護特訂定本管理辦法。
二、本管理辦法係參考國外具體做法暨實際需求制定。
三、管理團體應成立「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管理團體負責人擔任;委員會成員由台灣釣權會、高雄地區熱心公益之各大釣魚團體、釣具公司、釣具行各推派代表1人組成,委員會基於承擔「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之「安全暨環境維護責任」,在不涉及營利與違反協議條件下,得以聘請必要人員或委託保全公司擔任安全暨清潔維護工作。
四、本管理辦法訂名為「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開放釣魚暨遊憩管理辦法」。
第貳章:安全措施
一、為防範人員不慎落海造成不幸,應嚴格要求穿著救生衣與防滑鞋。
二、以中央氣象局天候預報參考,當日平均風力6-7級最大陣風9級以上,或天候不佳管理人員發現有危險徵兆時應主動勸導民眾離開封閉釣場並報警協助處理。
三、嚴禁民眾下海戲水或捕撈。
四、場地內嚴禁酗酒、吸毒、滋事,違者報警取締。
五、每間隔五十公尺應設置救生圈乙個備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負責提供)。
六、每人限用釣竿2支釣法不限,且不得妨礙他人造成糾紛。
七、堤防內嚴禁機車進入以防意外,違者報警取締。
八、堤防採產物保險理賠,傷亡理賠最高新台幣200萬元。
第參章:清潔維護
一、場地內禁止任意大小便,委員會應租用流動廁所2-3座。
二、嚴禁亂丟垃圾汙染堤防、海洋;管理員負責場地每日之清潔維護,發現亂丟垃圾者拍照存證並報警處理。
三、場地每間隔50公尺應設置簡易垃圾桶乙個(委員會負責)。
四、每日派遣1員早、中、晚撿拾垃圾,垃圾應分類處理。
第肆章:管制辦法
一、於入口處設置檢查站(聘請保全管制),憑切結書(附件一)或捐款收據證明書(附件二)進入;無切結書強行進入者報警處理。(有無捐款均可進入垂釣,有捐款有理賠,未捐則無)
二、辦理報名地點:高雄市各釣具行。
三、報名手續:填寫個人基本資料(格式如附件三)後領取切結書
或捐款收據並簽名即完成手續以憑進入。
第伍章:漁源保護
一、嚴禁撒網捕魚或捕蟹,違者以觸犯商港法第36條報警取締。
二、小魚(幼魚)或魚體未達二十公分以上者請放生。
第六章:經費管理與來源
一、設置管理基金專戶,本款僅准支用於魚苗放流與安全保險及清
潔維護人員管理相關事項。
二、人員保險、保全、流動廁所、清潔維護經費來源:由報名垂釣
者自由樂捐,以新台幣50元為限,不足數向釣具行與釣具公
司募款。
陸、人員及作業編制:
一、「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1、副主任
委員1、委員5。
(一) 主任委員執掌:負責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開放垂釣安全
與清潔維護管理之成敗責任。
(二) 副主任委員執掌:協助主任委員管理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
(三) 委員:協助管理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
二、管制站管理員:2人,負責進入人車管制,並收取切結書或捐
款收據以便確實掌握當日進出人數並呈報管理單位。
三、巡邏兼清潔維護員:1人,負責場地清潔維護與安全通報。
四、會計:1人,負責收取報名窗口當日報名表與捐款,統計當日
收取之捐款與人數,日結日清,月初週一將當月各日進出人數
與總數及報名冊(附件三)與經費明細呈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
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稽核。
柒、民眾進出管制、巡邏管制、停車管制、糾紛處理辦法:
一、民眾進出管制:管制站管理員2人(輪替),負責進入人員管
制,凡未穿著救生衣與防滑鞋者禁止進入,並收取切結書或捐
款收據證明書以便確實掌握當日進出人數。
二、巡邏管制:巡邏兼清潔維護員1人,負責場地清潔維護與安全
通報。
三、停車管制:所有車輛均停放於停車場並放置整齊。
四、糾紛處理:當民眾垂釣發生糾紛時,巡邏兼清潔維護員先行勸
導處理並通知主任委員,無法解決時報警處理。
捌、環境清潔、設施維護、巡邏措施:由巡邏兼清潔維護員1人負責。
玖、保險、醫療、緊急意外事件救援暨通報作業:
一、保險:購買高額場地產物險,由垂釣者自由捐款,每人限額新
台幣50元,如有多餘經費作為場地人員管理費與魚苗放流款。
二、醫療:購買急救箱作為臨時救護站,設置於入口處。
三、緊急意外事件救援暨通報作業:由巡邏兼清潔維護員發現時撥
打118或119通報救援。
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釣遊切結書 附件一
一、本人(親自簽名) 於 年 月 日 時 分,申請進入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進行釣遊活動,確實已由 釣具行(蓋章)當面告知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公告之危險海域,本人已自行完成投保意外險;本人倘有不幸相關理賠事項均與該釣具行負責人及「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無關。
二、本人樂意並確實遵守「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訂定之「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釣魚管理辦法」。
三、本人進入該區域活動時,如不幸有任何傷、病或死亡情事,本人自負上開事項之完全責任。
四、本人或本人親友不得以非可歸咎之任何理由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及「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或其他任何政府單位提出訴願與求償;亦不得向民意機關陳情或向相關法院提出訴訟引發封堤困擾。
五、本同意書自簽署日起生效。
此致 「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姓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緊急連絡人
姓名: 關係: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個人機密文件嚴禁抄錄或複製※
編號:000001 ◎限當日有效
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釣遊捐款收據證明書 附件二
一、本人(親自簽名) 於 年 月 日 時 分,申請進入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進行釣遊活動,確實已由 釣具行(蓋章)當面告知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公告之危險海域,本人樂於捐款新台幣50元做為「安平港南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購買場地產物保險與保全、流動廁所、清潔維護經費來源。
二、本人樂意並確實遵守「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訂定之「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釣魚管理辦法」。
三、本人進入該區域活動時,如不幸有任何傷、病或死亡情事,本人除自負上開事項之完全責任,並接受最高理賠金新台幣200萬元整。
四、本人或本人親友不得以非可歸咎之任何理由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及「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或其他任何政府單位提出訴願與求償;亦不得向民意機關陳情或向相關法院提出訴訟引發封堤困擾。
五、本同意書自簽署日起生效。
此致 「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管理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姓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
住址:
緊急連絡人
姓名: 關係: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機密文件嚴禁抄錄或複製※
編號:000001 ◎限當日有效
高雄第二港口北防波堤人員進出名冊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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